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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植物路(桃源路-江北大道 )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预公告

时间:2017-05-20 18:07:52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

 

南建征预〔2017〕16号
 
 
 
根据《南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南府发〔2012〕6号)的规定,拟对植物路(桃源路-江北大道 )工程项目用地蓝线图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进行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范围
凌铁村105-1号;
植物路:2、3、4、5、6、7、8、9、10、11、11-1、12、13、14、15、16、17、17-1、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5、36、36-1、37、38、39、39-1、39-2、40、40-1、41、42、43、43-1、44、45、46-17、48-4、48-5、48-6、48-7、48-8、49-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幼儿园,自治区人民医院(植物路45-1、45-2、45-3号),青秀区卫生管理站(植物路公厕)。
上述房屋征收范围如有出入或遗漏,以及所列门牌内房屋及附属物的具体界线,均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蓝线图范围为准。
蓝线图在房屋征收范围张贴公布(张贴地点:植物路沿路。从发布预公告之日起,列入房屋征收范围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可以到南宁市青秀区房屋征收和征地拆迁办公室了解情况。
二、由青秀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规划、国土、建设等相关部门依法对拟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房屋进行调查认定,对违法建筑及时予以处理。
三、预公告发布之后,在拟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所有人、使用权人、他项权利人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应配合相关工作人员对上述房屋进行现场调查工作。
四、预公告发布之后,对列入房屋征收范围的房屋及附属物,青秀区人民政府可按房屋征收政策规定与被征收人协商补偿事宜。
联系单位:南宁市青秀区房屋征收和征地拆迁办公室
地址:南宁市悦宾路1号
联系电话:0771-5826255
联系单位:南宁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
地址:南宁市金花路3号建管大厦6楼621室
联系电话:0771-5623263
 
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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