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欢迎您!
首页 >> 办事大厅 > 办事指南 > 其他 > 无拖欠工程款意见办理(申办商品房预售证专用) > 正文

办事指南

时间:2015-05-24 09:33:57  

 

无拖欠工程款意见办理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管理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南府发[2005]78号)等文件
二、受理部门
南宁市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清欠办”)
三、申请条件
需申办商品房预售证的企业
四、办理程序及时限
1、受理对象:建设单位提出申请,提交符合要求的材料当即受理。
2、受理时间:
夏令: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
冬令: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
3、办理时限:市清欠办发函至有关部门核查是否存在拖欠纠纷行为,核查工作四个工作日完成并反馈核查情况。根据核查结果,如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纠纷且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的,二个工作日内办结;如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纠纷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须在履行相关义务或澄清有关问题后方可办理。
4、办理流程:
五、需提交的材料
1、报告(一式肆份,格式可参考附件),报告应提供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详细通讯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情况。
2、施工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原件核查),如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名称”与预售范围不一致,还应提供相应的情况说明及凭证。
3、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款凭证(加盖工资的复印件一份,原件核查)
4、工程款拨付情况说明(内容包括:工程进度、已拨工程款数额、拨付比例、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等,需双方盖章确认。)
5、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缴清的情况说明(内容包括:应缴数额、已缴数额,缴纳比例等)及收款凭据(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原件核查)
6、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缴凭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原件核查)
7、该项目施工单位用工情况、农民工资发放情况说明及施工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承诺。
8、施工现场固定张贴《关于加强做好建设领域清欠工作的通告》(详见附件2)、《关于严禁建设领域恶意追讨行为的通告》(详见附件3)和劳务工工资监控制度牌的照片。
六、联系方式
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建设大厦十五楼1504室
电话:5521504

Copyright © 2015 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All Right Reserved.公安机关备案的国际联网备案号:45010302000061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9-1号 邮政编码:530028 联系电话:0771-5521500 备案号:桂ICP备100042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