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宁市水塘江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预公告
时间:2017-11-23 16:45:37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
根据《南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南府发〔2012〕6号)的规定,拟对南宁市水塘江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蓝线图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进行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范围
大沙田百灵路98号华宏水泥公司宿舍1栋、2栋;
银海大道:1、2、3、4、88-1号;
银海大道西二里五巷:2、4、6、8、10、12、14、16、18、20号;
银海大道西二里六巷: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号;
银海大道西三里一巷33号;
银海大道西四里六巷20号;
永兴路101-5号。
永兴海鲜农副产品生鲜超市对面(水塘江边)九层半新楼。
上述房屋征收范围如有出入或遗漏,以及所列门牌内房屋及附属物的具体界线,均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蓝线图范围为准。
蓝线图在房屋征收范围张贴公布(张贴地点:银海大道3号、银海大道西二里六巷20号、九层半新楼)。从发布预公告之日起,列入房屋征收范围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可以到南宁市良庆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了解情况。
二、由良庆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规划、国土、房产、建设、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依法对拟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房屋进行调查及认定,对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及时予以处理。
三、预公告发布之后,在拟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所有人、使用权人、他项权利人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应配合相关工作人员对上述房屋进行现场调查工作。
四、预公告发布之后,对列入房屋征收范围的房屋及附属物,良庆区人民政府可按房屋征收政策规定与被征收人协商补偿事宜。
联系单位:南宁市良庆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大沙田东风北路1号
联系电话:0771-4512216
联系单位:南宁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
地址:南宁市金花路3号建管大厦6楼621室
联系电话:0771-5623263
2017年11月23日